防洪影響評價與洪水評價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2020-09-25

據相關資訊報道表明經常有些人會容易弄混防洪影響評價與普通的洪水評價,事實上這兩者是兩種不同的評價制度。相較而言關注防洪評價什么意思的人要多于關注洪水評價的人數,現在就防洪影響評價與洪水評價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作簡要闡述:

防洪影響評價與洪水評價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1.適用范圍不同

防洪影響評價與洪水評價的區別主要表現在這兩者適用范圍不同上。防洪評價主要適用于全國河道管理范圍內大、中型及對防洪有較大影響的小型建設項目;而洪水評價主要適用于非防洪建設項目受洪水影響的強弱,相對而言防洪評價界定的范圍要更廣些。

2.法律依據的明確度不同

防洪影響評價與洪水評價所憑借的法律依據略有不同。因為防洪評價所包含的單項涉河工程要廣,像高速公路項目的多座跨河橋梁、河道斷面補償以及防滲處理等,這些不同的工程都有固定的法律依據;而洪水評價所包含的項目類型較少,其法律依據并不是特別明確。

3.評價報告編制標準不同

防洪影響評價與洪水評價所采用的評價報告編制標準是不同的。而其具體的區別主要表現為審查主體、管理目標和評價報告結構及編制內容等方面上的微小差異,但是現在某些機構正逐步將這兩者的評價報告與編制標準進行高效整合,從而使這兩者能夠同步發展。

據相關信息反饋防洪影響評價已逐步取代普通的洪水評價成為發展的主流趨勢,特別是那些必須防洪評價的項目更是成為重點考察對象。它與洪水評價的區別除了表現在適用范圍不同外,還表現在法律依據的明確度不同以及評價報告編制標準不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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