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單位-湖南省專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案例闡述

2020-05-25

? ? ? 評價單位-湖南省專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案例闡述:如果將重大決策不同階段產生的風險類別進行劃分,風險類別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決策階段、實施過程和實施后風險。制定階段的風險主要與決策過程缺乏程序合法性、公共利益表達機制不健全、決策信息披露機制缺失、決策時機不當有關。實施過程中的風險往往是由于決策實施前的宣傳和準備不足造成的,決策的目標群體在實施過程中不知道、不理解或偏離原決策方案。實施后的風險是由決策效果的擴散造成的,主要與決策實施后相鄰群體之間利益調整的不平衡、決策損失補償方案的相互比較和不滿等因素有關。評價單位-湖南省專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案例闡述。從誘發的風險事件類型來看,社會穩定風險事件主要包括個人訪問。集體請愿;極端的個人事件;阻塞交通。罷工,罷工,罷工,罷工;負面輿論的傳播;非法集會、示威和游行;發生襲擊、砸砸、搶劫和人員傷亡的;沖擊和圍攻黨政機關、重點部門和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引發負面事件,如外國勢力的滲透。評價單位-湖南省專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案例闡述、從社會穩定風險的成因來看,風險類型包括決策項目、社會相容性風險因素和工程風險因素。決策項目的風險因素和社會相容性是指決策項目所處社會環境的內在風險因素,也稱為社會環境敏感因素。它的存在與項目的建設無關。各種社會環境敏感因素可能因項目實施而誘發風險事件,或與項目固有風險疊加而增加風險的影響范圍和風險程度,需要通過組織管理、宣傳、試用等方式進行緩解和解決。評價單位-湖南省專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案例闡述、決策項目的風險因素和社會相容性可進一步分為三類:一是社會環境敏感因素,包括受決策風險影響的區域、人口規模、同質性、文化素養、宗教和習俗直接影響、區域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區域社會歷史中存在的矛盾。地理關系(距離、方向等))之間的項目和敏感目標(住宅、學校、療養院、醫院等。)。第二是項目的社會包容性。包括地方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公眾對項目的審批(社會情況和公眾支持率)、規劃選址的驗收、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的驗收、對項目環境評價及其公示的回應,以及社會團體和媒體的輿論態度。第三,項目建設的敏感時期。項目建設的主要節點與重要時期(重要節日、慶典、會議、活動等)的關系見滬發展改革委(2011)173號《上海市重點建設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評價指南》。黨、國家和地區)。評價單位-湖南省專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案例闡述、工程風險主要與項目規劃、施工等管理和技術因素有關。并可進一步按政策分類,規劃審批程序,土地征用和房屋征用與補償,技術與經濟,環境影響,項目管理,社會保障等。

政策,規劃審批過程中的風險,包括重大決策和國家及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行業規劃,行業政策,是否符合標準和規范,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是否獲得相關預審批文件等因素,都涉及決策的合法性。評價單位-湖南省專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案例闡述、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和補償風險與征收范圍、安置措施、補償標準(實物或貨幣補償與市場價格的關系、近期類似地塊補償標準的關系)、社會保障標準等因素有關,涉及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調整和補償。

評價單位-湖南省專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案例闡述

? ? ? 評價單位-湖南省專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案例闡述:環境影響風險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包括擬建項目對當地資源(土地、能源、水資源、海岸線、交通、污染物排放指標、自然和生態環境等)的影響。);擬建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活動是否對當地文化、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社會習俗等非物質因素產生影響。可以被當地的社會環境、人文條件等所接受。評價單位-湖南省專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案例闡述。項目管理風險主要包括項目本身的管理制度和規則是否健全,如審批管理、設計管理、預算管理、施工管理、勞務管理、合同管理等。社會安全風險與社會主體的心理因素、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基層組織和社會組織對擬建項目的支持態度、項目所在地的社會歷史矛盾和社會背景等有關。大眾媒體包括網絡媒體、移動媒體等新興媒體對擬建項目的意見、要求和輿論導向。尾印評價單位-湖南省專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案例闡述)評價指標的構建評價單位-湖南省專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案例闡述、評價指標的構建是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核心要素,直接影響評估結果的科學性和客觀性。一般來說,評價指標的選擇應遵循系統性和客觀性的基本原則。該系統需要對風險因素進行系統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指標選擇過程需要注意調查對象的完整性,充分考慮項目直接或間接影響范圍內的所有利益相關者,了解受影響者的內部社會結構、與外部社會環境的聯系及其相互影響,將受影響者納入整體社會環境進行調查,注意受影響者的自我調節及其與外部環境的平衡和適應程度。客觀性要求指標的選擇應從具體情況出發,認識風險的差異和變化,把握風險可能發生的具體時間、空間和其他條件。指標的設置應充分有效地反映被調查者的真實心態。同時,指標的選擇應摒棄任何個人主觀愿望和偏見,保持價值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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